廿一世紀是劇變的的時代,資訊科技迅速發展與流通,社會多元化的腳步也越來越快,人類正面臨「第三次產業革命」-一個以「腦力」決勝負的「知識經濟時代」。此時,不論是創新思考、批判思考或解決問題之能力,皆是未來世界公民的重要基礎能力。創新可視為一系列知識生產、知識利用以及知識擴散的歷程,而創造力就是創新的火苗。因此創造力與創新能力之培育,不僅是提昇國民素質之關鍵,亦為發展知識經濟之前提,所以創造力教育也就成為未來教育工作之推動重點。
為求在多變的時代中強化國民競爭的優勢,有計畫與全面性地推動創造力,已是必然之勢。職此之故,教育部顧問室自民國89年起陸續推動「創造力與創意設計教育師資培訓計畫」、「創造力教育91-94年度中程發展計畫」,並著手草擬「創造力教育白皮書」,期望能更持續與有效地推動創造力教育。為配合當前九年一貫之教育政策與各項教改目標,「創造力教育白皮書」之施行範圍涵括從幼稚園到大學各教育階段,採全方位觀點將創造力教育融入各生活層面,並分別制定合乎創造力教改主軸之政策原則。
廣義之創新能力包含創造力、創新機制與創業精神,具體成果就是社會大眾在各領域之創意表現。創新能力是知識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指標,創造力則是學習成效之教育指標。狹義區分,創造力(creativity)是創新的知識基礎,創新是(innovation)創造力的具體實踐。「創造力」與「創新」為一體之兩面,相輔相成。創意的產生,有賴於創造力智能的發揮;創意的績效,取決於創新成果的展現。因此在創造力教育白皮書的制定過程中,兼顧創造力與創新能力之培養,並在激發創造力之餘,著重創新之具體實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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